1983年,开展了一场声势极为浩大的严打行动,然而恰恰是在这般高压态势的情况之下,处在山西的侯马市,却接二连三地出现了强奸案件,罪犯那种嚣张至极的气焰,致使整座城市都陷入到了不安当中。
案件突发与恐慌蔓延
1983年,夏秋交替之际,侯马市发生了多起夜间入室强奸案件,按受害者说法,罪犯作案手法娴熟,大多挑选凌晨一两点时防范能力较弱的平房住户实施犯罪行为,一时间,城内女性居民夜间不敢独自在家,不少家庭都安装了额外的门闩。
在当时全国“严打”运动处于高潮,公开宣判以及从重从快的案例频繁见于报端的时机下,案件却有着特殊性,在此种背景里顶风作案,这不仅意味着对法律的蔑视,还极大地冲击了群众对于“严打”成效的信心,进而使得恐慌情绪迅速蔓延开来。
现场疑点与侦破困境
警方勘查发觉,很多起案件的现场存有遭受恶意毁坏的迹象,罪犯在施行犯罪之后,会蓄意捣毁屋内的家具以及灶台,甚至于使用工具去损坏房梁跟墙体,这般超出必要范畴的破坏,表明其带有极为强烈的泄愤与挑衅心理。
因那时刑侦技术条件受限,现场所提取到的有效的生物证据匮乏。罪犯好像熟知本地地形,作案之后能够快速地消逝于纵横交错的小巷里。这些情形均给初期的侦破工作造就了庞大困难,专案组面临着极大压力。
挑衅信件与心理画像
系列案件发生后的第三个月,有一户受害人家中遭遇了盗窃,并且还发现了一封手写的信件,信里面满是对警方办案能力的嘲讽,十分狂妄地宣声称“你们抓不住我”,而这封信成为了案件的关键转折点 。
专案组邀请了心理学专家,让其参与分析,依据信件笔迹、用词以及犯罪模式,专家刻画了嫌疑人的特征,其年龄处于25至35岁这一区间,有前科或者与司法机关有过接触,具备一定文化然而心理扭曲,可能因过往经历对社会怀有强烈仇恨。
并案侦查与排查锁定
警力把近期出现的强奸案件、盗窃案件以及破坏财物案件予以串并剖析,发觉其作案的区域、时间的挑选以及行为的模式高度地重合,判定极度有可能是同一个人所干的。依据这个调整了侦查的方向,集中精力展开并案的侦查 。
原本仅限于侯马市区的侦破范围,如今延伸到了周边乡镇,警方针对那些符合画像特征,同时有着盗窃或者流氓行为前科的人员展开了地毯式排查,历经将近两个月的走访,一名叫做李某某之人,此为本地男子,渐渐进入了警方重点关注的视线范围之内。
嫌疑人背景与作案动机
一位名为李某某的人,当时年龄为29岁,是侯马当地人士。此人早在1970年代末期的时候,因已然符合盗窃罪成立标准而被判处刑罚,直至1982年才刚刚结束服刑期得以释放。从监狱出来之后,他始终没有一份稳定的工作,整日无所事事,并且据邻居所言,他的性格十分孤僻,经常性地会流露出一些充满怨怼的话语 。
经深入调查发觉,李某某于服刑阶段未曾有真心悔改之意,反之因其狱内所历之事积攒起更甚的怨恨。他把自身生活的不顺归结为社会之故,还错误认定“严打”是声势大而成效小,挑选在这个时候去作案,正是为了证实自己“无所畏惧”以及“颇具能力” 。
收网抓捕与案件警示
于掌握充足证据之后,在1983年11月,专案组于侯马市的一家小旅馆之内把李某某给抓获了。在实施抓捕之际,他进行了强烈的反抗,然而最终是被制服了。面对审讯之时,他对于系列强奸、盗窃以及破坏财物的那些事实是供认不讳的。
1984年年初的时候,李某某依照法律规定被判处了死刑,这个案件快速地被侦破以及受到严厉判决,那时对此情形有效地回应了公众所拥有的担忧情绪,稳固了“严打”所形成的威慑作用带来的影响,它还变成了一个有着深刻意义的警示信息,即法律具备的尊严是不容许被挑衅的,任何心里怀着妄图趁着混乱局面去做出作恶行为的人,最终都一定会付出相应的代价 。
回想起这起于特殊阶段出现的案件,您觉得除了予以严厉打击之外,社会还能够从哪些层面着手,自根源上预防并降低此类恶性犯罪行为的出现呢?欢迎分享您的见解。